12月2日是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,为了增强全处职工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文明意识,让大家认识到:开车遵守交通规则,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也是对别人安全负责。12月9日,发规处工会小组组织全处人员集中学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。此法律于2004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。
学习以逐条研读,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,以加深大家对法规的正确理解。对比新法与旧法的不同,新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,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。也体现出了“以人为本”,驾驶人在现场的,按规定处罚,不得拖车。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。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,还要依法赔偿。通过学习,大家可以看出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,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“以人为本,尊重生命”的人文精神。
会后,大家一致表示我们每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,要有“生命第一,安全第一”的意识,要认真遵守了交通法规,合理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