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诚信”是中华民族的美德,是师德的基本要求,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切入点。9月8日,发规处开展了以“立高尚师德 做诚信教师”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。
会上,发规处支部书记范如永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加强教师队伍诚信建设,依法执教,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,把诚信建设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,全方位树立教师的新形象。范处长强调,在工作中,同志们要学会管理自己,严以修身,净化自我、激励自我、提升自我,强化诚信意识,把自己担当的每一项工作做到最好。
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,全处教师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,为学生做好表率,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各项教育活动中。大家纷纷表示,要自觉遵规守纪,从自身做起,诚信做人,守信做事,时刻传递正能量,做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。